买到假烟发票不注明香烟条形码 市民索赔无门
时间:2009-12-4   作者:


2009
92612:09    来源: 南宁晚报



       
逢年过节,很多市民喜欢购买香烟以作礼品送礼。如果送出的是假货,不但自己丢脸,而且还让对方误会。日前,市民李女士就遇到这样的事。昨天,她拿着这些假烟找对方要求退货,没想到柜台的主管却称烟不是他们售出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购烟送礼谁知是假货

       
事情得从22日晚上说起。当晚,李女士来到北湖路一个大型超市,以3500元钱购买了10条芙蓉王,准备作送礼之用。23日晚上,李女士拿着两条芙蓉王香烟和一盒月饼,来到姐夫家串门。姐夫看到这么好的香烟,很高兴。随后,姐夫拿过来仔细辨认,发现这烟不对劲,好像是假货。听到姐夫说这烟是假货,李女士说什么也不相信,自己在大超市里购买的香烟,怎么可能有假呢?见到李女士不相信,姐夫便和她拿着香烟到楼下小卖部,让店主帮忙辨认。店主看过香烟后也表示,这烟是假的。李女士还是不相信。第二天,她拿着这些香烟,连续到3家比较大的香烟店去,让别人给辨认。3名店主看过香烟后均表示,李女士购买的香烟是假的。

       
想去退货遭到拒绝

       
这下,李女士坐不住了。24日中午, 她来到超市要求退货,可是柜台的售货员却称,这烟不是他们超市售出的。一听这话,李女士心里很不爽。当天下午,李女士到烟草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烟草部门的工作人员和李女士再来超市时,超市的一个组长称,李女士确实在他们的柜台购买过香烟,但李女士手上的这批香烟,批号和条形码却不是他们超市的。烟草部门的工作人员检查烟柜的香烟后,也没发现与李女士手上的香烟有同一个条形码的香烟。

       
随后,烟草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让李女士与烟柜的销售人员进行协商,要么给她退货,要么换另一个牌子香烟。但烟柜的销售人员坚称,这10条芙蓉王香烟不是他们烟柜售出,他们不愿意协商。对此,李女士郁闷不已,自己明明在这里购买了香烟,而且又有发票在手上,但是由于发票上没注明香烟的条形码,让她难以索赔。

       
条形码对不上吃哑巴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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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记者向该超市的烟柜进行了解,一名凌姓组长说,由于李女士购买香烟一天后,才来说香烟是假的,他们很难处理。因为烟草部门对每一条香烟都编注有一个对应编号和条形码,烟草部门可以凭这个条形码查到香烟的出处。现在这批香烟条形码也不对,所以无从查起。这批香烟与超市烟柜的香烟不对板,他们只能建议李女士找相关部门进行验证。(记者 覃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