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扎实开展2009年度GSP认证跟踪检查
时间:2009-10-12   作者: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巩固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工作成果,确保已通过GSP认证的药品零售企业按  GSP规定经营药品,近日,福建省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2007年通过GSP 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零售)展开跟踪检查。本年度将跟踪检查企业158 家(已剔除注销企业及转连锁门店企业),在检查员有限、检查任务重的前提下,该局采取以下举措确保检查成效。

  一是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制定全市跟踪检查实施方案,并督促方案的执行,审核跟踪检查的结果;GSP认证工作小组负责跟踪检查的具体实施工作,制定跟踪检查的具体计划、现场检查方案并抽调检查员,审查现场检查报告及相关资料;各工作站指定专人负责,督促企业落实跟踪现场检查不合格项目的整改。

  二是结合各项检查,扎实细致开展。跟踪检查的现场检查工作全部由经国家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的GSP认证检查员承担,除对企业认证以来经营管理的运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外,重点检查企业认证检查中出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药学技术人员到岗情况、购进渠道、验收管理、处方药管理、销售服务、首营审核制度,并针对性地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市场监督检查的重点予以检查,与各项专项整治结合、与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结合、与诚信制度建设结合,做到一查多能

  三是督促企业整改,确保企业规范经营。对跟踪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或必须限期整改的企业,各工作站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理,依法下发警告、责令整改通知书;市场处根据企业报送的整改报告及责令整改通知书再次安排追踪检查;追踪不通过的企业,视同逾期不改正,由工作站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